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是什么
我跟丈夫打算协议离婚,可是我们因为财产问题达不成协议。之前我因为工伤单位赔了我一笔钱,现在丈夫认为那是共同财产要跟我平分,我觉得不应该给他。我想要咨询一下这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夫妻个人财产
侦探公司解答:
下面是法律规定的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,根据你的情况,你是可以主张那笔财产是属于个人财产的。
《婚姻法》第十八条规定: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为夫妻一方的财产:
一方的婚前财产;
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、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;
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;
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;
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。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十九条规定: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,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。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十三条规定:军人的伤亡保险金、伤残补助金、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。
相关夫妻财产的法律法规:
《婚姻法》
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
工资、奖金;
生产、经营的收益
知识产权的收益;
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,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
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
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
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为夫妻一方的财产:
一方的婚前财产;
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、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;
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;
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;
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。